1.招标条件
宁东基地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宁东管(经)【2017】142号文件批准立项,招标人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置:项目位于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6号路与环路交汇处,总占地面积157.5亩。
2.2项目规模:污水日处理能力为1.5万立方米,含盐废水日处理能力为0.6万立方米,高盐水蒸发结晶处理规模为25立方米/小时,中机国能专供回用水管道设计能力420立方米/小时。
2.3招标范围: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施工、配合后期调试(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承包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
(3)拟派全过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筑师、建造师、市政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根据国发【2014】20 号和最高法释【2013】17 号文件规定,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1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18:00整(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注: 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②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
5、开标时间
5.1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从
电 话:18709520708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梓辰、李伟
电 话:0951-5031520
电子邮箱: nxitc04@163.com
地 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