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源市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源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
项目编号:LYHJZB2018-052115-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连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165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源市东吉大路558号
联系方式:杨永庆171643975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连0437-3116563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源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2018年5月23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X【20180424】-0127号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污水处理站工程
2.2项目编号:LYHJZB2018-052115-ZC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东吉大路558号(辽源市中心医院)。
2.5采购预算:145.4344万元。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6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工期93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源市东吉大路558号
邮编:136200
联系人:杨永庆
电话:17164397576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编:136200
联系人:段连
电话:0437-3116563
传真:0437-311656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入吉企业: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43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3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会议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