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洪雅县江南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雅信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总承包单位为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0万t/d,二期扩建规模1.0万t/d,总占地规模36亩,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
2.2建设地点:眉山市洪雅县将军乡。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图纸范围内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见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独立企业法人;
②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近两年已完成有1个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供应能力;
④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⑤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文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⑦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生产或销售具有(污)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自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上午10:00- 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都天府新区华阳正北下街美高登A座1023(地铁一号线四河站A出口))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2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拟派项目经理须到场,提供半年以上社保缴纳原件查验,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及公告第3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查原件留盖章复印件。
4.3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90726951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成都天府新区华阳正北下街美高登A座1023(地铁一号线四河站A出口)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028-66847638 1307609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