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中水回用工程,已由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发【2018】48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主管单位为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业主为泾川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与安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中水回用工程(EPC)
2.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泾河右岸,温泉开发区甘家沟村,南侧距国道312线300米,北临银武高速,东侧为拟建道路,西侧为农田,总占地面积 31.77 亩。处理规模为20000m?/d,污水处理采用 BBR 处理工艺,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类排放标准,本次工程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中水回用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
(1)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污泥处置部分位于污水厂东北侧,占地2.2亩。工程污泥规模为处理含水率80%的污泥20吨/d,采用“污泥改性深度脱水+装置式好氧发酵”处理工艺,处理后污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标准》GBT23486-2009标准要求,处理后污泥含水率降至40%以下,用于园林绿化土及土地改良土。改造原有污泥浓缩脱水机房为污泥处理间,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94.66㎡,配套加药调理系统,污泥调理及均质系统,污泥压缩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新建污泥发酵塔1座,污泥发酵成品储存棚1座(30㎡) 。
(2)中水回用工程
中水回用部分位于污水厂西南侧预留空地,占地2亩,中水回用工程规模为0.5万m?/d,使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用于森林公园及沿路绿化用水;
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清水池1座(兼消毒池),有效容积1500m?;新建框架结构送水泵房1座,建筑面积121.5㎡;沿南滨河景观大道敷设DN315PE100中水管线3680m、DN110PE100中水管线400m,配套阀门井13座、排气井4座、泄水井5座。
3.本项目招标概算为 1665.47万元。
4.质量标准:设计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工艺运行要求;工艺设备运行正常,污泥处理后污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标准》GBT23486-2009标准要求,中水回用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类排放标准。
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设计、设备采购与安装、土建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标段为:监理。
6.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为工程监理。
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1)工程设计范围: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相关服务及竣工图编制等;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等;
(3)工程采购及安装范围:包括工程图纸内所有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等;
(4)工程验收、联合试运转、环保验收、最终交付投产、工程保修;
(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项目监理: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中水回用工程、工程的土建安装及设备采购、调试的所有监理服务。
7.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含设计)(开工日期:2018 年6月15日,竣工日期:2018 年11月 1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市政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具有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具有相应工程业绩。
(4)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5)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 证)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 质量(检)员、机械员具有相关岗位资格证;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近 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企业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投标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将备案登记表编入投标文件第七章“九、资格审查材料”中。(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0 号文的要求)。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 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设计资质;
(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二标段监理
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具有同类或相近市政污水处理工程监理业绩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本标段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近年承担过同类或相近污水处理工程总监理业绩。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5月16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5月20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含节假日), 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www.plsggzyjy.cn),并办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及后续投标。办理机构为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方式支持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网上办理网址 http://www.chxtec.com:9001; 现场办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299 号兰州报业大厦 2 楼信息服务中心。24 小时免费客服电话:400-102-0005、 0931-2909277 、 0931-2909377 ; CA 办 理 窗 口 电 话0931-6132825。
2.投标人在成功报名后,请于 2018 年5月16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5月20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含节假日), 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凡成功报名并决定参与本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须于 2018 年5月25日 17 时 00 分前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投标人规范投标承诺书》及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案件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姓名、建造师、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等原件交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点: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3区2号楼1单元802室), 逾期未交者后果自负并视为自主放弃投标资格。
注:涉及施工部分各种函件的由联合体(如有)成员中负责施工部分的成员出具。
4.凡成功报名并决定参与本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须于2018年5月25日 17 时 00 分前将《投标人规范投标承诺书》、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案件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姓名)、《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人基本信息备案登记表》等原件交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点: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3区2号楼1单元802室),逾期未交者后果自负并视为自主放弃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6月6日15时 00 分,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 楼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崆峒区西大街 144 号(西门口人民会堂隔壁)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进行注册,并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平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 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 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 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 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 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 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 8 位数字的投 标“登记号”。
(4)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包)的,应按每个标 段(包)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 对应标段(包)的投标“登记号”。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核对所投项目名称并如实填报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因投标人 失误而导致网上报名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取得联系者,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泾川县农林路 1 号
联系人:陈小东
电 话:0933-5927552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3区2号楼1单元802
联系人:杨仁孝
电 话:0933-8266756 18193375792
监管部门:泾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泾川县城关镇北新街 33 号
联系人:梁栋
电 话:0933-5964969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