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工程已由任县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批〔2018〕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任县污水处理厂西侧。
2.2建设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泵站、铺设中水管道及公园人工湖水面治理、水面治理面积112.2亩。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5月14日8时30分至2018年5月18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8年5月14日8时30分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17时30分
5.无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张立静(建设单位代表)郭梦云、韩迷学、尹荣利、王媛媛、路冰清,其中郭梦云为招标小组负责人,注册资格:注册造价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任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立静
电 话:0319-75192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228号长城花苑商务楼8层
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0319-2275065 18231933779
传真:0319-2275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