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志丹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志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旦八、永宁、金丁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志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旦八、永宁、金丁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2018-92
三、采购人名称:志丹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志丹县中心街
联系人:王炳荣 联系方式:1370021502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联系人:丁工 联系方式:0911-2160088
五、采购内容:旦八、永宁、金丁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采购
采购预算:156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本项目报名前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6.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及2015-2016年度审计报告;
7.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证书;
8.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05月07日至2018年05月1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9日15: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9日15: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延安火车站支行
账 号:610501684111000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