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KR-HW-2018-05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18075” 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单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镇赉县经济开发园区东
2、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设备一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4、预算: 50.24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具银行开户许可证;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并提供近三个月内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购买文件期间查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人参加报名的)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法人参加报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完税及社会保障证明,近三年类似项目(至少一项)证明、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购买文件期间查询,法人、委托人)、信用中国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上信用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8年05月07日至2018年05月1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赉县分公司,镇赉县嫩江湾西路设计院楼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2499号吉大科技园10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团结东路1369号
联系人:叶科长
联系方式:18004362427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镇赉县嫩江湾西路设计院楼下
联系人: 付经理、兰经理
电 话: 0436-867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