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高安屯卫生填埋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渗沥液处理酸碱液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渗沥液处理酸碱液
项目编号: DH-2018-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贾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高安屯卫生填埋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高安屯(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联系方式:李工 010-65418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贾工 010-64956207-80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17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酸碱液
采购用途:渗沥液处理添加剂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服 务 期: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简要技术要求: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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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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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单价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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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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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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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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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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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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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硫酸、盐酸、液碱。
硫酸含量50%,盐酸含量31%,液碱含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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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按照采购单价执行,最终结算以供货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单价固定不变。投标人所投单价不得超出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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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5、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财库[2016]125号),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4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A口出,向北走50米路西金黄色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多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多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写明办理事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签字盖章齐全、授权范围为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打印件盖章(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5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18年05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A口出,向北走50米路西金黄色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
库【2011】124号)、②《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④《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⑤《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