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旬阳县水利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旬阳县2018年贫困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县2018年贫困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ZDPACG2018-10
三、采购人名称: 旬阳县水利局
地 址: 旬阳县城关镇
联 系 人:王工 11510915032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联系人:王莹 1519153066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旬阳县2018年贫困村供水工程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扶贫贷款
项目用途:旬阳县2018年贫困村供水工程
采购预算:¥272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即
旬阳县2018年贫困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一标段,项目地点:关口镇、吕河镇、构元镇等9个镇25个村,总投资额122.4万元 。
旬阳县2018年贫困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二标段,项目地点:白柳镇、城关镇、段家河镇等11个镇39个村,总投资额149.6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3、持有有效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6、近3年内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项目的能力;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相应的上述(第6条除外)资料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胶装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5月 2日至2018年 5月 8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公开发售。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5月29日15时0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开标地点:旬阳县党家坝社区服务中心1号楼3单元402室
九、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 系 方 式:0915-7218796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