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项目审定小组审查以围统筹整合2017[1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西龙头大院村、甘沟口村,郭家湾乡梨树甸村、三义永乡北三岔口村、城子乡十九号村、朝阳地镇康家窝铺村等5个乡镇6个行政村。新打机井1眼,新建井房5间、蓄水池4座、大口井1个,压力罐2个,铺设安装管道9658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
3.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于2018年04月25日至2018年05月02日17:00时,须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发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4.3下载招标文件须知:首次投标访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vc.ggzyjyw.com),需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4已注册的供应商在登录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时,直接到“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所注册信息必须与实际相符),再进入投标报名系统报名。
4.5采购文件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无票)
4.6投标保证金
4.6.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4.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元);
4.6.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6日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保证金账户户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备注:①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与缴款回单的户名、账号需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须存留汇款底单原件,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缴款回单装订在投标文件中。②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保证金将无法准确汇入该项目账户内并且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5.招标文件答疑
5.1.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18年05月03日17时。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 2018年05月04日17时。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 址:围场县
邮 编:068450
联 系 人: 闫丽娟
电 话:0314-75288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冀诚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围场县围场镇友联商厦七楼
邮 编:068450
联 系 人:兰海波
电 话:0314-5929105
2018年 0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