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市政管线修复辅助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市政管线修复辅助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HFZ2018-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67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鼓楼区东街104
联系方式:俞工,0591-876067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海燕,0591-8781411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6年度或2017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7)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当对现场协调、服务时限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承诺函格式做出书面承诺。(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2、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5条款。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未满足上述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项目管理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24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 ,每天9:00-12:00,15: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项目管理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项目管理分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