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博州三项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税工作执行到位,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实行按季申报,从4月1日起正式进入首个征收期。环境保护税将过去的排污费征收制度改为税收征管制度,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实行“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管、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税收征管模式。博州通过大型公共场所LED宣传、纳税人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大走访、入户等形式加强宣传,使纳税企业充分了解,环境保护税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绿色税种,开征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不排污不缴税”的机制引导,促使企业加强排污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每月例会工作制度,认真分析了征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各级地税机关、环保部门的认真比对核实,建立税源平台,为税收征管提供了支撑,针对税源信息不一致的问题,认真甄别,分类施策:对因季节性停业的纳税企业要加强监控,动态管理,待企业开业后及时征收,对因交接过程确实遗漏的企业按规定补征税收。
三是完善征管措施。通过构建“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形成促进环境保护的长远制度安排。以税收手段,强化三个政策导向:鼓励清洁生产、鼓励集中处理、鼓励循环利用。在环境保护税征管方面,按照 “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税收征管模式,税务部门做好了充分的征管服务准备,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共同做好涉税共享平台的建设,确保税款应征尽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