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建宁县高峰村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招标公告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建宁县高峰村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JZB2018-06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8-82599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聂先生152807280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卫生监督所对面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建宁县高峰村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
1套 |
38.5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民委员会 |
聂先生 |
15280728056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5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8年04月23日 11:01 至 2018年04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卫生监督所对面2层沙县金沙管委会大楼509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8年04月23日 11: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卫生监督所对面2层
四、开标时间: 2018年04月27日 10: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23日 11:01 至 2018年04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卫生监督所对面2层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2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4月27日 10:00 至 2018年04月27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卫生监督所对面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