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彭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眉山市彭山区府河流域彭山段农村聚居点泥湾村、双江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府河流域彭山段农村聚居点泥湾村、双江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CYJ201805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38666188 ;137955156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彭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前程路东段406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28-376180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银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28-38666188; 13795515632
代理机构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岷江东湖饭店主楼4F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岷江东湖饭店主楼4F四川银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报名时间内与四川银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在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岷江东湖饭店4楼四川银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前程路东段406号彭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注:身份证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鼓励节能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②鼓励环保政策:《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③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④监狱企业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 ⑤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