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BNJ171168-04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御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秦淮区明御河流域蓝旗街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7]41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74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4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秦淮区明御河附近小区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75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65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雨污水改造;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秦淮区内明御河流域,北起中山东路、瑞金路,南至大光路,西起龙蟠路、解放路,东至月牙湖,面积278公顷。该流域共21个排口,本工程针对L01-L04和R06排口汇水范围内的蓝旗街片区,以及解放路片区零星尚未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总参63所家属区、蓝旗新村15个居民小区,瑞金大厦、报业集团等29个工企单位,以及一个棚户区,共计45个排水户,沿街店铺雨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及沟槽和周边绿化及路面进行恢复,面积66.7公顷,最大管径1.2m。
2.10 工程规模: 造价:6000 万元;雨、污水管径:1.2 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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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4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800万元及以上的小区市政管网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金额出现不一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9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4月18日18时1分到 2018年4月25日18时1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材料。
8.3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
8.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的规定执行。
8.6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御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节制闸路15号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厉波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5-88017027 电 话:1872401370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账 号: 账 号:07794125904289310802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