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城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兴城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发【2018】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兴城市人民医院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兴城市人民医院院内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280 万元。
2.4招标范围:扩建污水处理站,占地188.7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5 月 12 日开工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竣工,计划工期 153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具备 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 级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至 2018 年 4 月 2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万元;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至 2018 年 4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8 日 9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城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万维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兴城市兴海南街73号 地址: 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南街110号楼4号
邮编: 邮 编: 125000
联 系 人: 张策 联 系 人: 郭菲菲
电 话: 18009899998 电 话: 0429-5756000
传 真: 传 真: 0429-53060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693551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