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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港工业区中沙新材料污水管线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8-04-10信息来源: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南港工业区中沙新材料污水管线配套工程(施工)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8]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114.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南港工业区中沙新材料污水管线配套工程施工,敷设DN300污水管线,采用G20无缝钢管,管道保温采用电伴热方式。管线主要利用公共管廊敷设,部分地块采用支架形式架空敷设。管线长度约8.55公里。

     2.2 工程建设地点:南港工业区中沙地块污水排口至一期污水处理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南港工业区中沙新材料污水管线配套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8月10日 至 2019年08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要求(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2)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3)安全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专业不限且经安全培训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3)项目部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确认单,文件逾期不售 , 业绩要求: 无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4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

     6.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6日16时00分。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4月11日至2018年04月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滨海人家二期8号商业)(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7.2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7.3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俊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于娟 电话:022-63118913

     传  真:022-631180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戴学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崇信路272号滨海人家二期8号商业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郑佳 电话:022-66595088

     传  真:022-25856848

     日期:2018 年 4 月 1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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