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山区万华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万蒲路-福海路) 已由 烟台市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烟福发改审【2018】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市福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福山区万华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万蒲路-福海路)位于烟台市福山区万蒲路路东至现状福海路,工程规模:全长约465m,红线宽度20m,快车道宽14 m,人行道宽3m*2;投资额约510万人民币;本工程招标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路灯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局部的障碍物拆除,垃圾外运等,费用标准按照区财政的规定执行。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计划工期:自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90日历天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福山区万华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万蒲路-福海路)
1、{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企业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对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企业,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网站查询结果公示当前页面并注明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输入网址后回车即可显示网站查询结果公示当前页;
4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办理,若公司成立不足十年,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8日8时30分至2018年4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www.ytgcjs.com)新版入口,找到本工程点击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烟台长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区河滨路104号、大地保险二楼88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持企业营业执照或复印件(复印件能扫取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有关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投标报名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福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永达街102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烟台市福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烟台长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6号地 址: 福山区河滨路104号
邮 编: 265500邮 编: 265500
联 系 人: 赵俊鹏联 系 人: 张秀芹
电 话: 0535-6353687电 话: 0535-6366898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 1776450205@qq.com电子邮件: 9242023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