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金坛区茅东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儒林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项目、直溪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项目排污口论证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坛区茅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儒林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直溪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项目排污口论证编制服务
编号:JSHX2018-C-00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单位: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位置:金坛区薛埠镇、直溪镇、儒林镇
3、项目预算限价: 100万元 (超过项目预算限价的为无效标书处理);
4、工程规模:金坛区茅东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万吨/日(现状改造0.5万吨/日,扩建0.5万吨/日),远期规模2万吨/日;儒林镇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近期规模0.5万吨/日,远期规模2万吨/日;直溪镇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近期规模2万吨/日,远期规模3万吨/日。
5、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6、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天完成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
质量要求: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批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申请人须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水文或水资源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须自 2013 年 04 月至今至少有2个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的业绩(含合同原件、专家审查意见,业绩以提供的委托合同为准,时间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记录: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址:http://218.94.117.252:12301。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在单位为受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如人员是退休人员,则只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如人员是军队、高校或其它事业编制人员,则只需提供上级人事部门的身份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凭证包括:①社保手册;②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③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其中之一均可)。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提供以上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上报名材料仅作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依据;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五、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8年04月 08日至04月12日正常工作日。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 04 月 08日至 04 月 12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六、标前答疑时间:
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8年 04 月 13日上午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至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或将疑问打印盖章并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单位指定邮箱478104987@qq.com。
2、答疑回复时间:2018年 04 月 13 日下午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至领件人邮箱。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七、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 2018年 04月30日下午13:30-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04 月 30日下午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原金山路168号)市民中心C楼0503开标室三)。
投标文件接收人:胡女士 。
八、开标时间: 2018年 04月 30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原金山路168号)市民中心C楼0503开标室三)。
九、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830987
采购代理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5051905224;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989号;
邮政编码:213200。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或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以到账为准)。收款单位名称: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金坛支行营业部,帐号:32050162643600000183,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3、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4、本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 四 月八日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招标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或者报名时预留的邮箱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备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间: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