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汝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委托,对2014年十百千G207-龙凤山风景区(尚庄段)排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承包人。欢迎符合本项目相应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4年十百千G207-龙凤山风景区(尚庄段)排水工程
2.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8-020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4、工 期: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3.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须各提供1份2015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在9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上所有业绩要求网上可查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施工承包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项目经理业绩中标公示需显示项目经理姓名)、中标通知书、交工验收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能重复。报名合格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3.4上述所有人员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供应商自2017年6月至12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有效的查询途径)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4月3日至2018年4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汝州市煤山汽车站向西2公里石化加油站后方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汝州办事处。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响应人资质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及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等要求)。
以上材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胶装成册),我单位将上网查验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若无法查验其真实性,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时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如有不良记录的,其报名将被拒绝。
注:投标单位需单独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及招标递交截止时间
1、招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4月25日09时00分
2、地点: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汝州办事处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甄先生
联系电话:17396323555
地 址:汝州市广成西路70号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375-7025222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