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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市秭归县归州镇向家湾村等6个村2018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3-28信息来源: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归州镇向家湾村等6个村2018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18]6号、秭水发[2018]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归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秭归县归州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秭归县归州镇向家湾村等6个村2018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位于秭归县归州镇,主要建设内容:招标范围内彭家坡村、屈原庙村、向家湾村、周家湾村、官庄坪村、白果园村的蓄水池新建、维修及附属工程施工,主要包含土石方工程、浆砌砖墙、砂浆抹面、混凝土浇筑、水池附件安装等工程内容;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2 工期:12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内的工程内容。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扫描件的,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取得宜昌市水利水电局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未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未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提供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拟派本工程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上述管理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装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9时00分至 2018年4月2日15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 8 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 8 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 8 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仟元整(¥8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4月18日15时30分。(1)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递交到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茅坪镇屈原路 1 号)八楼开标大厅;(2)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招标人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 2018年4月18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政务服务中心(茅坪镇屈原路 1 号)八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 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 2018年3月27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秭归县归州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秭归县归州镇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爵公馆1单元22楼

     联系人:向德明 联系人:周 涛

     联系电话:13972011366 联系电话:0717-2831188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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