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授权环保领域唯一培训鉴定站 全国新职业技能人才(环保)培训基地

【山东】利津县城区雨污分流排水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3-14信息来源: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城区雨污分流排水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人联系电话:1561546684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工程名称:城区雨污分流排水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LJZCZ2018-69

     工程规模:铺设直径为1米的污水管线,长约500米,与津一路主排水管网对接,并对滨港路东延原污水管线进行改造。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计划投资约1983079.18元。

     建设地点:滨港路东延怡中苑南侧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投标人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投标人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常驻工程现场。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请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津分公司(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路口南侧金凤凰大厦23层)

     方式: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投标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注:1、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投标人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

     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7年6月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利一路105号)

     八、本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46-5610456

     九、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46-5686327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近期培训

2024年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评审从 24/02/25

线上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我要报名

水环境领域设施运维、在线监测技 23/12/24

线上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我要报名

2022年“污、废水厂(站)运维人 22/11/05

南京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

我要报名

版权说明 下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