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许县解放路、上海路截污工程 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通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通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通许县解放路、上海路截污工程。
2.2招标编号:豫通住建工程[2018]002号。
2.3项目投资:约500万元。
3.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建设地点:通许县境内。
2.6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通许县解放路截污工程。
第二标段:通许县上海路截污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查询方式);
3.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造价人员、授权委托人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并具有劳动合同。(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两份其中项目经理业绩至少一份,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须盖甲乙双方骑缝章)和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
3.7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无亏损,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8 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不良记录,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9其他注意事项参照豫建〔2016〕38号文执行。(比如: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3.10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标时查询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3.11 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要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办理电子密钥与网上投标相关事宜:投标供应商登陆中心网站,可获知注册办理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在公告期内可免费下载本中心《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网址:http://www. kfsggzyjyw.cn/;按中心要求办理投标供应商电子密钥。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不允许参加投标;
3.1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4.2报名时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及资格要求规定的材料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如有不符,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
五、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时项目经理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场。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投标。
5.5、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6、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5.7、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24970222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17159171788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璞丽中心A幢1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