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普湖县铁力木乡中心水厂改造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喀发改农经【2018】14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岳普湖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供水管网材料、配套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岳普湖县铁力木乡中心水厂供水覆盖该乡的10个村及巴依阿瓦提乡的8个村、阿洪鲁库木乡的4个村和县良种场、农场、林场、县大畜场,新建供水管井3眼,架设10千伏高压线1.8公里、0.4千伏低压线0.15公里、配套变压器3台、泵房3座、15千瓦潜水泵3台,铺设DN200输水钢管1.8公里,水源保护一处 ;新建800 m3及100 m3清水池各一座,新建126.92 m2及69.14 m2加压泵房各一座,新建值班室21.76m2、库房45.36 m2各一座,锅炉房61.84 m2及加氯间24 m2各两座,配套离心泵6台,变频控制柜3台,次氯酸钠发生器2台,变压器2台;新铺设配水管网169.66公里(管径40-250毫米),新建闸阀井452座、排水井5座、集中水表井225座、排气阀井7座,自来水入户1350户;分体感应式水表6547块,配套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套。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本次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管材采购;
第二标段: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
第三标段:水源及土建工程;
第四标段:机电设备及自动化控制;
第五标段:工程监理,对以上四个标段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2.3计划工期、招标控制价或发包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第一标段管材采购的投标人应具有管材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并接受联合体投标,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第二、三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第四标段设备标段的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本项目所需机电设备的生产或经销许可的经营范围并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的授权书。
(4)、第五标段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本次招标除第一、四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余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3日-3月17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岳普湖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阿卜杜热西提?喀迪尔
联 系 电 话:0998-682208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春 谭慧敏
联系电话:15809981159 15199882599
招标监督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