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发改(2017)3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扶贫专项基础设施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2.1建设规模:铺设室外污水管网DN300共1810米,管网DN200共1420米,室外检漏沟1427米,室外污水钢筋混凝土检查井98座,室外污水钢筋混凝土跌水井12座,室外塑料成品检查井115座,50立方地埋式污水处理站1座(内含化粪池)。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3.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要求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4投标人可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 月 7日至 2018 年 2月11日(包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 :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世通名城13号楼2单元24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为:
(1)持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6)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7)安全生产许可证;
(8)资质证书及省外企业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9)近两年(15、16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
(10)报名资料均复印并加盖公章,并以A4纸胶装成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民和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972-8521590
地址:民和县川垣新区居环南路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巨工
联系电话:0971-6127055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世通名城13号2单元242室。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8201 0000 0000 1912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