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需委托有危废转移和处置资质的单位,对百口泉采油厂历史遗留油区分散固废点的含油污泥进行拉动、处置。
2.2 招标范围:含油污泥拉运、处置。
2.3 项目地点:百口泉采油厂所辖油田
2.4 项目规模: 2018年预计转移拉运和处置含油污泥约65000吨,具体以实际处置工作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政府颁发的收集、贮存、利用HW08类危险废物(矿物油)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含30万吨/年),具备危险货物运输(3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持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有效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油田市场准入证》及《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近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诉讼案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2日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报名、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联系电话(09906880205)。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人应于2018年2月7日10时00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不少于30000元(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 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2月 7 日10时
开标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103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招 标 人:新疆油田分公司百口泉采油厂 邮 编:834000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56号
联 系 人:马宏伟;马玉萍;李冬玲
电 话: 0990-6804660 ;0990-6875963;0990-6875995
招标机构: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编:834000
联 系 人:王磊 电话: 6840123 13999529515
电子邮件: wlei6@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新疆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