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枫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塔分中心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枫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塔分中心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116-206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17-60440)
3、预算编号:16-17-60440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雨、污水管,新增格栅检测井、隔油池及道路修复等。(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金山区枫泾镇兴新路838号
6、交付日期:建设工期为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551500.00元(国库资金:5515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1-17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1-24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5)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可以网上下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18-01-17 16:00:00至2018-01-24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时在网上招标系统要求的上传材料中第1-5项为原件扫描件,6、7项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27号现场进行验证。验证通过且缴纳标书费后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所有资料需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非特别注明否则不接受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1-31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1-31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27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27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2)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3)供应商须自带电脑;(4)法定代表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签收回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验证报名付费时间:2018-1-17 16:00:00 至2018-1-24,每天上午9: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验证报名,验证报名结束后支付人民币800元整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2)现场验证报名及付费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27号(3)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报名并支付费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枫泾镇兴新路838号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海汇街27号 |
邮编 |
201502 |
邮编 |
200540 |
联系人 |
陈根生 |
联系人 |
丁娅 |
电话 |
57361079 |
电话 |
13788958956 |
传真 |
57361079 |
传真 |
60932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