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新寨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新寨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工程
2.2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偃政采【2018】008号
2.3 招标编号:偃公采【2018】001号
2.4 采购内容:偃师市新寨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工程设备
2.5 建设地点:偃师市内
2.6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8 控制金额:2592554元
2.9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须提自2017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4、供应商须提供2014-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3.6、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且随时可查);
3.7、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6日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次采购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1日上午9时30分 。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联系人:张洋 电 话:0379-67719341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联系人:董金鹏 电 话:0379-62220309
电子邮箱:hnlhlyf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