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以增发改投〔2017〕5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由市、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增城区荔城街。
2.2项目规模:该项目总投资约2054.196039万元,项目铺设污水管道全长40934米,包括d300混凝土管长5072米,de200双壁波纹管长6793米,d110接户管长25525米,压力管D89×4-D219×4钢管长3455米,de200PE压力管道长47米,de110PE压力管道长42米,配套混凝土泵井6座、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1座、检查井、闸槽井等井类
2.3本次招标合同价约: 1737.448209 万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招标内容:项目铺设污水管道全长40934米,包括d300混凝土管长5072米,de200双壁波纹管长6793米,d110接户管长25525米,压力管D89×4-D219×4钢管长3455米,de200PE压力管道长47米,de110PE压力管道长42米,配套混凝土泵井6座、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1座、检查井、闸槽井等井类。(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说明:投标人资质设定按最低要求设定,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01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无 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6.3 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8 年 01 月 05 日 00 时 00分至2018 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 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
荔城街道办事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增城区荔城大道148号 地址:天河区燕岭路 编: 邮编:
联 系 人: 蒋工 联 系 人: 李工 话:020-82615722 电话:136926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