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京协和药厂沧州分厂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以 沧港经备字【2015】0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京协和药厂,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协和药厂沧州分厂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项目
2.2 合同估算价: 1200 (万元)
2.3 供货与安装地点: 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协和药厂沧州分厂
2.4计划供货周期 90 日历天,安装工期 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沧州分厂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2.6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 资质;企业净资产150万人民币(含)以上。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 5 日至2018年 1 月 11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双林东路1号院1号楼308(详细地址)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 1 月 5 日至2018年 1 月 11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双林东路1号院1号楼308(详细地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仅需提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 月 24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37号协和药厂第一会议室(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协和药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大兴生物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双林东路1
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37号 号院1号楼308
邮 编: / 邮 编: 100120
联 系 人: 曹晓明 联 系 人: 孟光
电 话: 18612980336 电 话: 15901078982
传 真: 61253608 传 真:
电子邮件:bjcaoxiaoming@sina.com 电子邮件:77518133@qq.com
2018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