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哈拉沁村委会委托,采用邀请招标,采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乡哈拉沁村截潜流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乡哈拉沁村截潜流供水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成办发[2017]375号
采购文件编号:QX17ZBBJ205
2、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乡哈拉沁村截潜流供水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600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开户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一级市政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14:30-15:30到海东路同创办公家具广场三楼递交报名资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时需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二份,复印件需牢固胶装成册,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报名,招标人拒绝接受。
1、委托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2)资质证书(3)开户许可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一级市政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6)法人授权委托书。
4、近6个月为本项目管理人员及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近6个月纳税证明。
5、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报名时间内)。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上午9:30
投标地点:新城区海东路同创办公家具广场三楼
开标时间:2017年1月5日
开标地点:新城区海东路同创办公家具广场三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城区海东路同创办公家具广场三楼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曹敏
联系电话:15148042948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哈拉沁村委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哈拉沁村
邮政编码:0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