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安县城镇供水与污水管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安县城镇供水与污水管网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安县城镇供水与污水管网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ZJLZC201711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007766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安县城镇供水与污水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石灵街1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6007766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小郭(0595)2279566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惠安县城镇供水与污水管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惠安县城镇供水与污水管网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JLZC20171181
2、投标人的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2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2.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017年12月19日起至2017年12月26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8年1月1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7、投标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惠安县城镇供水与污水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陈先生 13600776671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已办理进口产品论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规定出质疑:(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招标文件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提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E-mail: 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张、小郭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2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2.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19日 16:04 至 2017年12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为提高企业及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环境应急方面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放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污废水厂(站)日常管理,提高其运行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