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总局第23号令)的有关规定,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国家新职业(水处理师)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决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级水处理师”项目下开展“高级水处理师——运营管理专项认证培训” 课程,从而帮助污废水管理运营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运营人员业务素质,以确保全国污废水设施规范管理、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具体培训方案如下:
一、组织单位
国家新职业(水处理师)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讲老师
李成江 中国市政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总工
李 激 无锡市排水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吕 贞 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副厂长、高工
翟 明 昆明城市污水处理运营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
刘 波 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
三、培训认证时间、地点
时间 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1月17日
地点 昆明
四、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 污废水处理综述(1课时)
一 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二 污废水的来源与分类
三 污废水的性质与水质指标
四 城市污水处理技术比较分析
第二部分 污废水处理项目建设与管理运行(12课时)
一 运行管理及常见异常分析
二 微生物及微生物镜检
三 污泥处置技术及运行管理
四 设备操作及管理
五 污水厂提标改造常见工艺及管理
六 原始记录及技术经济指标和统计
七 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
八 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
第三部分 污水处理厂管理体系建设(3课时)
一 管理制度
二 安全制度
三 操作规程
四 安全技术规程
第四部分 运行管理案例分析(4课时)
第五部分 考试认证与实地考察(4课时)
五、报名要求
基本文化程度(专科或同等以上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须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其他专业,须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六、考核与证书
参加完全部培训课程,经全国统一网络机考合格,将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级水处理师》职业培训证书,该证书可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凭证,全国通用,网上查询。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3800元/人 (含培训、教材、考试、证书、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国家新职业(水处理师)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10-51651268
传 真:010-5165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