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监测站能力建设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1、招标编号:FZMD-2013-18
2、招标内容:
(A包)环境、辐射监测站能力建设仪器设备 采购预算价:70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
1 辐射监测设备 1 套 设备配置,设备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 环境监测设备 15 台
(B包)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一套 采购预算价:60万元
3、(A包)投标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经销商需提供电磁辐射分析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及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生产厂商针对本次项目参投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B包)投标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有参投产品的授权书。
4、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开标时提供原件)
(2)税务税务登记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4)产品授权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5)法人授权书(开标时供原件)
5、发售标书时间:2013年5月31日—2013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费用:标书每套300元,售后不退。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6、发售标书及报名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采购单位:抚州市环境保护局
10、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明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名仕家园9-1栋1203室 传真电话:0794-8623529
咨询电话:汪 小 姐 电话:18907040599
报名电话:万 先 生 电话:18296976769
电子函件:1832947729@qq.com
11、投诉监督电话:0794-826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