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人”),受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简介:
一期工程2×300MW燃煤机组配套上海锅炉厂制造的SG-1025.7/18.3-M840型锅炉,为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单炉膛、平衡通风,摆动燃烧器四角切圆燃烧,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半露天布置,炉顶设大罩壳。每台锅炉配有2台2EAA4-37.5H-2×90-105型卧式双室四电场干式静电除尘器,除尘器为室外露天布置。
满足国家新颁布的烟尘排放标准,计划实施石横一期电除尘器改造,计划时间为2013年9月到11月,工期共65天。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由此引发的一切与本工程相关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内容包括电袋复合式除尘器本体及辅助设备改造的整体方案设计、系统总体设计、设备选型、配套设备供货(包括清灰气源设备及系统)、包装运输、装卸、施工(包括拆除和安装)、除尘器本体设备及进出口烟箱检查修复和加固(投标方自行进行荷载校核)、调试、技术服务等在内的所有改造工作。提供工程改造所需的所有机械、电气、控制系统设备,负责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4000万元;(证明文件:提供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方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运行及调试的成功经验。本项目是EPC总包工程,中标单位可委托有工程施工及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及安装工作,中标单位对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制造及其施工、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施工单位资质要求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
3、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部、省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与其分包人必须有分包协议。(证明文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述条件:
投标方必须提供在近3年内的五个成功运行一年以上300MW机组及以上等级机组电袋改造EPC工程业绩,在项目调试及运行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施工质量问题,并提供产品相关证明资料。
6、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同一母公司的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
7、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服务质量无不良记录,未因不良诚信记录被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五大发电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投标报名(附申请报名资料)——申请报名资料审阅(核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
特别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提交了合格的报名资料,和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备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等(装订成一套)供核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4月24日-2013年5月10日;每天8:30-11:30,13:30-16:30
(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403室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联系人:宗坤、王芳、李长莹
电话:0531-83191862 传真:0531-83191860
邮箱:hzdcg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