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北京市共青林场(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李遂分场污水处理及循环利用工程项目(委托编号:GHJXZC-2012-004)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编号: GHJXZC-2012-004
2. 本次招标内容: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财政控制资金 (人民币):1,960,940.00万元
5. 用途:李遂分场污水处理及循环利用工程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2012年任意一月的纳税缴款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2012年任意一月的社保缴款证明;(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2012年第三方(合格审计单位)出据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公司出具相关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8)市政\环境工程承包资质或项目核心设备代理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 1 月 11 日至2013年 1 月16 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时。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 1 月 30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3年 1 月 2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1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 1 月 30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1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公寓A座1804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C座1703
13.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5. 开标会时请投标单位参加会议人员带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会议。
16.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2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C座1703
联 系 人:马起龙 金楠
邮 政编 码:100082
电 话:010-62247347
传 真:010-62247347
E - mail:jiaxinzhiheng@hotmail.com
招标单位(采购人):北京市共青林场
采购项目联系人名称: 金宇茜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10-69425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