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受 广东省揭阳监狱 的委托,对 广东省揭阳监狱直饮水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配套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2YDZHG0286JO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揭阳监狱直饮水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配套项目
三、采购预算:预算人民币209万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广东省揭阳监狱直饮水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配套项目,采购直饮水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配套一批,包括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运输、验收及相关服务。
2.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28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投标人不是主要货物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本项目主要货物(直饮水设备、热泵设备和太阳能设备)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
4.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有:水处理(或直饮水)设备、热能(太阳能或空气能)设备销售和安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2月21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详细地址: 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办公大厅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月10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九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粤东营业部开标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