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是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
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颗料物排放,推进省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从即日起,太原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将对全市各类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突出的重点区域的物料堆场、渣场等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并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集中整治。
具体整治: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情况和物料转运、装卸过程中的抑尘情况;煤焦发运站、储煤场的煤堆、装卸作业和运煤车辆扬尘污染控制情况;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粉磨站的沙石堆场、装卸作业和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控制情况;建筑工地的料堆、燃煤设施扬尘污染控制情况;机动车尾气冒黑烟情况和车用油品 (重点是柴油)质量达标情况。
在整治过程中,将全程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所有产生扬尘的工业企业必须限期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对料区车辆进出口处及整个堆场作业面进行全方位监控,并逐步与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运行。企业物料场所必须建设完善相应的扬尘污染控制设施。
工业固体废物的转移处置要实施转移联单制度。企业工业固废转移前,必须事先上报处置地点,并按照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速度和规定的路线运输,对工业固体废物合理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督。物料装卸、转运过程中,也必须采取相应的控制扬尘措施。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的污染控制,对建筑工地内的燃煤大灶、茶炉、锅炉将被坚决取缔。
建立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对一电、二电、太钢、三给村周边地区等扬尘污染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迎泽大街、长风大街、龙城大街和滨河东、西路5条景观路,实施重点控制,禁止汽车非全密闭拉运散装物料,遏制焚烧垃圾及其它二次扬尘污染发生。
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查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对“冒黑烟”现象严重的柴油车辆(包括营运客货车、公交、企事业单位通勤车辆等)的路查力度,路检由每周两次增加到四次,对于行驶的冒黑烟车辆将被下发限期治理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将不予办理年度环检。同时加大对车用柴油的抽检次数,对市区民营和私人加油站点的抽样检查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