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金属废水处理与检测智能化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外墙涂料采购及配套服务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工【2011】1375号文件批准建设,采购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金属废水处理与检测智能化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外墙涂料采购及配套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金属废水处理与检测智能化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外墙涂料采购及配套服务;
2.2 项目地点:长沙市高新区;
2.3 项目预算:约90万元;
2.4 交货时间:按招标人审定的各标段控制节点约定时间完成,并满足总包合同关键工期节点要求。
2.5 交货地点:长沙高新区华时捷环保科技园工程现场。
三、招标范围
3.1货物的供货、需配合幕墙施工单位做整体深化设计、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有关行业专管部门验收及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工程。
3.2外墙质感仿大理石涂料, 暂定6500平方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4.2 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合同金额7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经验;
4.3 对本次招标货物有相应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由生产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4 投标人满足随时进行售后服务要求。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2年12月17日起至 2013 年1月7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6.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6.4 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
6.5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华时捷公司外墙涂料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华时捷公司外墙涂料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七、资格审查方式
7.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答疑及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2年12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8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9.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按“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第27号令”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最低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
十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