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5日公布了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导向正逐步由污染物总量控制向改善环境质量转变,由主要防治一次污染向既防治一次污染又注重二次污染转变。
据了解,《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范围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13个重点区域,涉及19个省(区、市),11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规划面积132.56万平方公里,面积、人口、经济总量、煤炭消费分别占全国的14%、48%、71%、5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48%、51%、42%、50%。
规划提出,到2015年,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下降12%、13%、10%,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10%、7%、5%,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酸雨污染有所减轻;建立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以大家最为关注的PM2.5为例,全国70%左右、重点区域80%以上的城市达不到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说,“因此,我们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PM2.5污染问题作为规划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此外,规划还提出,将从“车―油―路”等方面入手,采取探索调控大型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或出行量、继续提升新车排放控制水平等综合措施治理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