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浙江省嘉兴市环保部门高举“生态立市”旗帜,不断深化、完善、创新环保体制机制,推动嘉兴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驻厂监管解决治理难题
嘉兴市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把好项目准入关,坚决拒绝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的重污染项目。控制对重污染企业上市的审批,环保信誉不良的企业不得享受各种奖励和优惠政策。上半年,否决建设项目84个,涉及金额47.29亿元。
启动“进村入企走基层、服务解难优环境”服务活动,减少环境监测收费。环境监测收费在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嘉兴市环保局从全市环境监察系统抽调执法人员30余名开展驻厂监管。监管员是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员、企业依法生产监督员,也是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服务员。完成14家污水处理厂和市区北部3家废气污染重点企业的驻厂监管,查找问题50余个,解决废气污染重点企业工段密封性不够、废气收集后直接排放和使用污水作为冷却水等问题10余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91.09%。
联合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嘉兴市环保局和公安局联合制定环境执法工作方案,推动联合执法制度化、常态化。环保部门对联合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排查,对涉案单位依法严格处罚。公安部门对联合执法中发现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单位或个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全市环保和公安联合检查企业(个体户)62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71起,处罚金额290万元,责令停产企业28家,取缔关闭企业9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48家,移送公安部门案件8起,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取保候审)1人,司法拘留两人。
经济措施推进环境保护
嘉兴市环保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绿色保险相关补助扶持政策,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对参加绿色保险试点的企业,协调保险公司,对保险期间不出险、并续保的企业,给予5%~20%保费优惠。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16家企业投保,保额达7000余万元。
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先后推出排污权抵押贷款、租赁、公开拍卖等业务,逐步建立起促进污染减排良性运作的排污权交易体系。
截至2012年6月底,全市有5家银行开设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抵押贷款68笔,累计金额1.6亿元;新、改、扩建项目参与排污权交易1611家,交易资金2.7亿元;参与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企业1678家,交易金额为6.09亿元。
构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嘉兴市建立水环境巡查机制,摸清水环境污染底数。建立水环境监测和发布机制,实现水环境信息共享。
建立断面考核约谈机制,每月通报考核,根据各行政区水质恶化程度分级预警,并视情况对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对问题突出的区域实行月度“区域限批”。
同时,扩大公众参与平台,成立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团,聘请39位市民全过程参与和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工作。出台行政处罚公众评审管理办法,公开招募17名公众评审员,参与评审会,对案件进行评审。在新浪网开通市环保局、9个县(市、区)环保局官方微博,通过官方微博公布环保工作举措,对环保问题和投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处、及时反馈,接受微博投诉92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