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营山县消水镇消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营发改发【2012】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山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营山县水务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发【2012】19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20815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营山县消水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堤防护岸1.374公里、清淤疏浚河道1.0公里、综合治理河长2.74公里。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堤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应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应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9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09月07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00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9月24日 09时 30分, 地点为南充市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山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山县文林路198号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在水一方”二楼
联 系 人:桑先生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13183757295 电 话:028-87774686
传 真:0817-8222398 传 真:028-87774687-801